《梦溪笔谈·辨证一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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钧石之石,五权之名,石重百二十斤。后人以一斛为一石,自汉已如此,“饮酒一石不乱”是也。挽蹶弓弩,古人以钧石率之。今人乃以粳米一斛之重为一石。凡石者,以九十二斤半为法,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。今之武卒蹶弩,有及九石者,计其力乃古之二十五石,比魏之武卒,人当二人有余;弓有挽三石者,乃古之三十四钧,比颜高之弓,人当五人有余。此皆近歳教养所成。以至击刺驰射,皆尽夷夏之术;器仗铠胄,极今古之工巧。武备之盛,前世未有其比。
《楚词·招魂》尾句皆曰“些”,苏个反。今夔、峡、湖、湘及南、北江獠人,凡禁咒句尾皆称“些”。此乃楚人旧俗,即梵语“萨冣诃”也。萨音桑葛反,冣无可反,诃从去声。三字合言之,即“些”字也。
阳燧照物皆倒,中间有碍故也。算家谓之“格术”。如人摇橹,臬为之碍故也。若鸢飞空中,其影随鸢而移,或中间为窗隙所束,则影与鸢遂相违,鸢东则影西,鸢西则影东。又如窗隙中楼塔之影,中间为窗所束,亦皆倒垂,与阳燧一也。阳燧面洼,以一指迫而照之则正;渐远则无所见;过此遂倒。其无所见处,正如窗隙、橹臬、腰鼓碍之,本末相格,遂成摇橹之势。故举手则影愈下,下手则影愈上,此其可见。阳燧面洼,向日照之,光皆聚向内。离镜一、二寸,光聚为一点,大如麻菽,著物则火发,此则腰鼓最细处也。岂特物为然,人亦如是,中间不为物碍者鲜矣。小则利害相易,是非相反;大则以已为物,以物为已。不求去碍,而欲见不颠倒,难矣哉!《酉阳杂俎》谓“海翻则塔影倒”,此妄说也。影入窗隙则倒,乃其常理。
先儒以日食正阳之月止谓四月,不然也。正、阳乃两事,正谓四月,阳谓十月。日月阳止是也。《诗》有“正月繁霜”;“十月之交,朔月辛卯。日有食之,亦孔之丑”二者,此先王所恶也。盖四月纯阳,不欲为阴所侵;十月纯阴,不欲过而干阳也。
余为《丧服后传》,书成,熙宁中欲重定五服敕,而余预讨论。雷、郑之前,阙谬固多,其间高祖远孙一事,尤为无义。《丧服》但有曾祖齐衰六月,远曾缌麻三月,而无高祖远孙服。先儒皆以谓“服同曾祖曾孙,故不言可推而知”,或曰“经之所不言则不服”,皆不然也。曾,重也。由祖而上者,皆曾祖也;由孙而下者,皆曾孙也:虽百世可也。苟有相逮者,则必为服丧三月。故虽成王之于后稷,亦称曾孙。而祭礼祝文,无远近皆曰曾孙。《礼》所谓“以五为九”者,谓傍亲之杀也。上杀、下杀至于九,傍杀至于四,而皆谓之族。族昆弟父母、族祖父母、族曾祖父母。过此则非其族也。非其族,则为之无服。唯正统不以族名,则是无绝道也。
旧传黄陵二女,尧子舜妃。以二帝化道之盛,始于闺房,则二女当具任、姒之德。考其年歳,帝舜陟方之时,二妃之齿已百歳矣。后人诗骚所赋,皆以女子待之,语多渎慢,皆礼义之罪人也。
历代官室中有謻门,盖取张衡《东京赋》“謻门曲榭”也。说者谓“冰室门”。按《字训》:“謻,别也。”《东京赋》但言别门耳,故以对曲榭,非有定处也。
水以漳名、洛名者最多,今略举数处:赵、晋之间有清漳、浊漳,当阳有漳水,灨上有漳水,鄣郡有漳江,漳州有漳浦,亳州有漳水,安州有漳水。洛中有洛水,北地郡有洛水,沙县有洛水。此概举一二耳,其详不能具载。余考其义,乃清浊相蹂者为漳。章者,文也,别也。漳谓两物相合,有文章,且可别也。清漳、浊漳,合于上党。当阳即沮、漳合流,赣上即漳、灨合流,漳州余未曾目见,鄣郡即西江合流,亳、漳则漳、涡合流,云梦则漳、郧合流。此数处皆清浊合流,色理如螮蝀,数十里方混。如璋亦从章,璋,王之左右之臣所执,《诗》云:“济济辟王,左右趣之。济济辟王,左右奉璋。”璋,圭之半体也。合之则成圭。王左右之臣,合体一心,趣乎王者也。又诸侯以聘女,取其判合也。有事于山川,以其杀宗庙礼之半也。又牙璋以起军旅,先儒谓“有鉏牙之饰于剡侧”,不然也。牙璋,判合之器也,当于合处为牙,如今之合契。牙璋,牡契也,以起军旅,则其牝宜在军中,即虎符之法也。洛与落同义,谓水自上而下,有投流处。今淝水、沱水,天下亦多,先儒皆自有解。
解州盐泽,方百二十里。久雨,四山之水悉注其中,未尝溢;大旱未尝涸。卤色正赤,在版泉之下,俚俗谓之“蚩尤血”。唯中间有一泉,乃是甘泉,得此水然后可以聚人。其北有尧梢音消水,一谓之巫咸河。大卤之水,不得甘泉和之,不能成盐。唯巫咸水入,则盐不復结,故人谓之“无咸河”,为盐泽之患,筑大堤以防之,甚于备寇盗。原其理,盖巫咸乃浊水,入卤中,则淤淀卤脉,盐遂不成,非有他异也。
《庄子》云:“程生马。”尝观《文字注》:“秦人谓豹曰程。”余至延州,人至今谓虎豹为“程”,盖言“虫”也。方言如此,抑亦旧俗也。
《唐六典》述五行,有禄命、驿马、湴河之目。人多不晓湴河之义。余在鄜延,见安南行营诸将阅兵马藉,有称“过范河损失”。问其何谓“范何”?乃越人谓淖沙为“范河”,北人谓之“活沙”。余尝过无定河,度活沙,人马履之,百步之外皆动,澒澒然如人行幕上。其下足处虽甚坚,若遇其一陷,则人马蹻车,应时皆没,至有数百人平陷无孑遗者。或谓:此即流沙也。又谓:沙随风流,谓之流沙。湴,字书亦作“埿”。蒲滥反。按古文,埿,深泥也。本书有湴河者,盖谓陷运,如今之“空亡”也。
古人藏书辟蠹用芸。芸,香草也,今人谓之七里香者是也。叶类豌豆,作小丛生,其叶极芬香,秋间叶间微白如粉污,辟蠹殊验。南人采置席下,能去蚤虱。余判昭文馆时,曾得数株于潞公家,移植秘阁后,今不復有存者。香草之类,大率多异名,所谓兰荪,荪,即今菖蒲是也;蕙,今零陵香是也;茞,今白芷是也。 祭礼有腥、燖、熟三献。旧说以谓腥、燖备太古、中古之礼,余以为不然。先王之于死者,以为之无知则不仁,以之为有知则不智。荐可食之熟,所以为仁;不可食之腥、燖,所以为智。又一说,腥、燖以鬼道接之,馈食以人道接之,致疑也。或谓鬼神嗜腥、燖,此虽出于异说,圣人知鬼神之情状,或有此理,未可致诘。
世以玄为浅黑色,璊为赭玉,皆不然也。玄乃赤黑色,燕羽是也,故谓之玄鸟。熙宁中,京师贵人戚里,多衣深紫色。谓之黑紫,与皂相乱,几不可分,乃所谓玄也。璊。赭色也。“毳衣如璊”;音门。稷之璊色者谓之穈。穈字音门,以其色命之也。《诗》:“有穈有芑。”今秦人音糜,声之讹也。穈色在朱黄之间,似乎赭,极光莹,掬之粲,泽熠熠如赤珠。此自是一色,似赭非赭。盖所谓璊,色名也,而从玉,以其赭而泽,故以谕之也。犹鴘以色名而从鸟,以鸟色谕之也。 世间锻铁所谓钢铁者,用柔铁屈盘之,乃以生铁陷其间,泥封炼之,锻令相入,谓之“团钢”,亦谓之“灌钢”。此乃伪钢耳,暂假生铁以为坚,二三炼则生铁自熟,仍是柔铁。然而天下莫以为非者,盖未识真钢耳。余出使,至磁州锻坊,观炼铁,方识真钢。凡铁之有钢者,如面中有筋,濯尽柔面,则面筋乃见。炼钢亦然,但取精铁,锻之百余火,每锻称之,一锻一轻,至累锻而斤两不减,则纯钢也,虽百炼不耗矣。此乃铁之精纯者,其色清明,磨莹之,则黯黯然青且黑,与常铁迥异。亦有炼之至尽而全无钢者,皆系地之所产。
《诗》:“芄兰之支,童子佩觿。”觿,解结锥也。芄兰生荚支,出于叶间,垂之正如解结锥。所谓“佩觿”者,疑古人为韘之制,亦当与芄兰之叶相似,但今不復见耳。
江南有小栗,谓之“茅栗”。茅音草茅之茅。以余观之,此正所谓芧也。则《庄子》所谓“狙公赋芧”者,芧音序。此文相近之误也。
余家有阎博陵画唐秦府十八学士,各有真赞,亦唐人书,多与旧史不同:姚柬字思廉,旧史乃姚思廉字简之。苏台、陆元朗、薛庄,《唐书》皆以字为名。李玄道、盖文达、于志宁、许敬宗、刘教孙、蔡允恭,《唐书》皆不书字。房玄龄字乔年,《唐书》乃房乔字玄龄。孔颖达字颖达,《唐书》字仲达。苏典签名旭,《唐书》乃勖。许敬宗、薛庄官皆直记室,《唐书》乃摄记室。盖《唐书》成于后人之手,所传容有讹谬;此乃当时所记也。以旧史考之,魏郑公对太宗云:“目如悬铃者佳。”则玄龄果名,非字也。然苏世长,太宗召对玄武门,问云:“卿何名长意短?”后乃为学士,似为学士时,方更名耳。
唐贞观中,敕下度支求杜若,省郎以谢朓诗云:“芳洲采杜若。”乃责坊州贡之。当时以为嗤笑。至如唐故事,中书省中植紫薇花,何异坊州贡杜若,然历世循之,不以为非。至今舍人院紫微阁前植紫薇花,用唐故事也。
汉人有饮酒一石不乱。余以制酒法较之,每粗米二斛,酿成酒六斛六斗。今酒之至醨者,每秫一斛,不过成酒一斛五斗,若如汉法,则粗有酒气而已。能饮者饮多不乱,宜无足怪。然汉之一斛,亦是今之二斗七升。人之腹中,亦何容置二斗七升水邪?或谓:“石乃钧石之石,百二十斤。”以今秤计之,当三十二斤,亦今之三斗酒也。于定国食酒数石不乱,疑无此理。
古说济水伏流地中,今历下凡发地皆是流水,世传济水经过其下。东阿亦济水所经,取井水煮胶,谓之“阿胶”;用搅浊水则清。人服之,下膈、疏痰、止吐,皆取济水性趋下清而重,故以治淤浊及逆上之疾。今医方不载此意。
余见人为文章多言“前荣”,荣者,夏屋东西序之外屋翼也,谓之东荣、西荣。四注屋则谓之东霤、西霤。未知前荣安在?
宗庙之祭西向者,室中之祭也。藏主于西壁,以其生者之处奥也。即主祏而求之,所以西向而祭。至三献则尸出于室,坐于户西南面,此堂上之祭也。户西谓扆,设扆于此。左户、右牖,户、牖之间谓之扆。坐于户西,即当扆而坐也。上堂设位而亦东向者,设用室中之礼也。
“人而不为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,其犹正墙面而立也。”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乐名也。“胥鼓《南》”;“以《雅》以《南》”是也。《关雎》、《鹊巢》,二《南》之诗,而已有乐有舞焉。学者之事,其始也学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,末至于舞《大夏》、《大武》。所谓为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者,不独诵其诗而已。
《庄子》言:“野马也,尘埃也。”乃是两物。古人即谓野马为尘埃,如吴融云:“动梁间之野马。”又韩偓云:“窗里日光飞野马。”皆以尘为野马,恐不然也。野马乃田野间浮气耳,远望如羣马,又如水波,佛书谓“如热时野马阳焰”,即此物也。
蒲芦,说者以为蜾赢,疑不然。蒲芦,即蒲、苇耳。故曰:“人道敏政,地道敏艺”。夫政犹蒲芦也,人之为政,犹地之艺蒲苇,遂之而已,亦行其所无事也。
余考乐律,及受诏改铸浑仪,求秦汉以前度量斗升:计六斗当今一斗七升九合;秤三斤当今十三两;一斤当今四两三分两之一,一两当今六铢半。为升中方;古尺二寸五分十分分之三,今尺一寸八分百分分之四十五强。
十神太一:一曰太一,次曰五福太一,三曰天一太一,四曰地太一,五曰君基太一,六曰臣基太一,七曰民基太一,八曰大游太一,九曰九气太一,十曰十神太一。唯太一最尊,更无别名,止谓之太一。三年一移。后人以其别无名,遂对大游而谓之小游太一,此出于后人误加之。京师东西太一宫,正殿祠五福,而太一乃在廊庑,甚为失序。熙宁中,初营中太一宫,下太史考定神位。余时领太史,预其议论。今前殿祠五福,而太一别为后殿,各全其尊,深为得礼。然君基、臣基、民基,避唐明帝讳改为“棋”,至今仍袭旧名,未曾改正。
余嘉祐中客宣州宁国县,县人有方玙者,其高祖方虔,为杨行密守将,总兵戍宁国,以备两浙。虔后为吴人所擒,其子从训代守宁国,故子孙至今为宁国人。有杨溥与方虔、方从训手教数十纸,纸扎皆精善。教称委曲书,押处称“使”,或称“吴王”。内一纸报方虔云:“钱镠此月内已亡殁”。纸尾书“正月二十九日。”按《五代史》,钱镠以后唐长兴二年卒,杨溥天成四年已僭即伪位,岂得长兴二年尚称“吴王”?溥手教所指挥事甚详,翰墨印记,极有次序,悉是当时亲迹。今按,天成四年歳庚寅,长兴三年歳壬辰,计差二年。溥手教,余得其四纸,至今家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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梦溪笔谈 辨证一译文
“钧石”的“石”,是五种重量单位的名称之一,每石重一百二十斤。后人以一斛为一石,自汉代以来已经如此,如说“饮酒一石不乱”,就是以一斛当一石。拉弓踏弩的力量之大小,古人都用作为重量单…详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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