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马光为官生涯

反新法  司马光在政治上是标准的守旧派人士,他跟主持变法的王安石发生了严重分歧,几度上书反对新法。他认为刑法新建的国家使用轻典,混乱的国家使用重典,这是世轻世重,不是改变法律。所谓“治天下譬如居室,敝则修之,非大坏不更造也。”司马光与王安石,就竭诚为国来说,二人是一致的,但在具体措施上,各有偏向。王安石主要是围绕着当时财政、军事上存在的问题,通过大刀阔斧的经济、军事改革措施来解决燃眉之急。司马光则认为在守成时期,应偏重于通过伦理纲常的整顿,来把人们的思想束缚在原有制度之内,即使改革,也定要稳妥,因为“大坏而更改,非得良匠美材不成,今二者皆无,臣恐风雨之不庇也”。司马光的主张虽然偏于保守,但实际上是一种在“守常”基础上的改革方略。王安石变法中出现的问题,如新法不能有效落实和用人不当等情况,从侧面证明司马光在政治上还是老练稳健的。  可以使用一句话来评价司马光的一生 :其实司马光的一生主要就是干了这两件事情 编写《资治通鉴》反对王安石的新法 但是有一点必须要注意就是:司马光之所以与王安石政见不和仅仅是在政治观点上有分歧,在本质上都是为国为民的真君子——纯粹君子之争,绝对不是为了一己私利,不然王安石在痛恨司马光之余也不会由衷的道出:“司马君实,君子人也!”一个令政敌都叹为君子的人,绝对不是一个小人!司马光在政治上的理解比王安石要深刻得多,在为变法问题斗得死去活来之后,司马光留下了这样的见解,基本可以概括他对王安石一生的看法“介甫无它,唯执拗耳”。  有着高度政治敏感的司马光,觉察到了变法的不妥,但具体哪里不妥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他不可能作很准确的描述,只能通过变法造成的一些恶果来解释他反对变法的原因。在宋神宗面前不断和安石争辩,但缺乏现代经济理论,司马光无法对变法方案作出有力辩驳。终其所述,只有“不妥”二字而已。结果造成了神宗误会他无理取闹的局面,不得不远离政治中心,出走洛阳。  还有点要注意就是司马光在和对方的争斗中不能得胜时,便选择了回避和退让,而不是伺机报复和恶意中伤。曾有人劝司马光弹劾王安石,然而司马光却一口回绝了他们:王没有任何私利,为什么要这样做?面对身为副宰相的王安石的如日中天,司马光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退让。

元祐更化  哲宗立,宣仁后垂帘同听政,门下侍郎司马光言:按因差役破产者,惟乡户衙前。盖山野愚戆之人,不能干事,或因水火损败官物,或为上下侵欺乞取,是致欠拆,备偿不足,有破产者。至于长名衙前,在公精熟,每经重难,别得优轻场务酬奖,往往致富,何破产之有?又曰曏者役人皆上等户为之,其下等、单丁、女户及品官、僧道,本来无役,今使之一概输钱,则是赋敛愈重。自行免役法以来,富室差得自宽,贫者困穷日甚,监司、守令之不仁者,于雇役人之外多取羡余,或一县至数万贯,以冀恩赏。又青苗、免役,赋敛多责见钱。钱非私家所铸,要须贸易,丰岁追限,尚失半价,若值凶年,无谷可粜,卖田不售,遂致杀牛卖肉,伐桑鬻薪,来年生计,不暇复顾,此农民所以重困也。臣愚以为宜悉罢免役钱,诸色役人,并如旧制定差,见雇役人皆罢遣之。衙前先募人投充长名,召募不足,然后差乡村人户,每经历重难差遣,依旧以优轻场务充酬奖。所有见在役钱,拨充州县常平本钱,以户口为率,存三年之蓄,有余则归转运司。凡免役之法,纵富强应役之人,征贫弱不役之户,利于富不利于贫。及今耳目相接,犹可复旧名,若更年深,富者安之,民不可复差役矣。”

作者介绍

司马光 司马光 司马光(1019-1086)字君实,号迂夫,晚号迂叟,陕州夏县(今属山西)涑水乡人,世称涑水先生。宝元元年(1038)进士,签判武成军,累迁大理寺丞、起居舍人。仁宗末年任天章阁待制兼侍之中知谏院。神宗初,官翰林学士、御史中丞。反对与王安石变法,出知永兴军,判西京御史台。后闲居洛阳,专修《资治通鉴》。哲宗立,拜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,在相位八月而卒,年六十八,赠太师、温国公,谥文正。《宋史》有传。其著作主要有《资治通鉴》二百九十四卷,另有《司马文正公集》八十卷。词存三首,均写艳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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